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式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定于2012年4月9日举行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统一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2名,其中:
1.沙县医院10名;
2.沙县中医院3名;
3.沙县夏茂镇中心卫生院1名;
4.沙县富口镇卫生院1名;
5.沙县高砂镇卫生院1名;
6.沙县青州镇卫生院1名;
7.沙县高桥乡卫生院1名;
8.沙县郑湖乡卫生院1名;
9.沙县大洛镇中心卫生院1名;
10.沙县湖源乡卫生院1名;
11.沙县虬江街道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招考简章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详见招考简章)。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